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隨着經濟逐步走出環球金融危機的陰霾,振興經濟不再是本年度施政報告的優先考慮。在芸芸金融經濟範圍中,政府認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離岸人民幣中心的定位非常重要,並會與廣東省共同爭取把粵港合作最重要的功能定位,納入國家「十二五」(2011至2015年)規劃。 針對金融業的發展,施政報告重申「滙聚資金及人才

隨着經濟逐步走出環球金融危機的陰霾,振興經濟不再是本年度施政報告的優先考慮。在芸芸金融經濟範圍中,政府認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離岸人民幣中心的定位非常重要,並會與廣東省共同爭取把粵港合作最重要的功能定位,納入國家「十二五」(2011至2015年)規劃。

針對金融業的發展,施政報告重申「滙聚資金及人才的國際融資、資產管理和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目標,其中會繼續通過稅務及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合作,加快資產管理業的發展。然而,有業界期望,政府在保障投資者的同時,不要扭曲市場發展。

證券保險業進軍前海

國家在「十一五」規劃(2006至2010年)中首次把香港納入其中,政府消息人士說,能夠讓香港再次被納入這五年計劃,必須確立一個戰略性的定位,包括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及物流中心地位,發展優勢產業。

施政報告指出,政府會積極配合深圳當局,鼓勵香港業界把握前海發展帶來的商機。消息人士補充說,作為粵港合作的一部分,政府會以先行先試的原則,爭取證券和保險業在前海的發展,該兩個行業進入內地的門檻一向較高。

消息人士指出,因應金融海嘯後,大量資金不斷向東移,加上內地的財富積累愈來愈多,香港會在現行的監管架構和稅務規則下,吸引更多基金產品在港註冊,並會通過與更多國家簽訂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下簡稱協定),以及落實更多互認協議。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個別基金產品決定在哪個地方註冊,視乎當地的法規、稅制、相關專業人才的滙聚,以及產品能否廣泛在其他市場銷售;傳統上在港註冊的基金並不多,主要由於發行人成本效益的考慮。以荷蘭為例,無論在港註冊或管理的基金,假如有投資當地資產,須徵收15%的預扣稅,而當香港與荷蘭簽訂協定後,該稅率將降低至5%。

目前香港已經與14個國家落實協定,惟仍然落後內地(90多個)和新加坡(60多個)。羅兵咸永道稅務合夥人葉招桂芳認為,數目當然重要,但也應重視條款的內容,例如香港和內地都與印尼簽訂協議,對在港設立子公司的內地企業而言,本港的協定更吸引,故不會影響它們以香港為踏腳石的計劃。

與內地互認更多產品

至於市場互認方面,2008、2009年香港分別與澳洲、台灣及馬來西亞落實有關協議,讓金融產品在對方市場銷售或掛牌更方便。消息人士說,最希望當然是與內地互認更多產品,例如港股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嚴格來說,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也可算是一種互認的安排,即准許相關投資者投資港股。不過,有市場人士擔心,政府一方面促進市場發展,另方面以加強保障投資者為名,變相扼殺市場參與者的生存空間,單是花於合規方面的成本和時間,已令他們應接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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