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何解鄭州商品交易所不開發期權產品?


上周文章提到鄭州商品交易所只有期貨,卻沒有期權。國內共有三個期貨市場,分別為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明顯地,中國當局對這三個期貨市場的功能有不同的定位。

當年由鄭州商品交易所推出中國的稻、米期貨,打着的旗號是為了有利於國家糧食安全。中國稻穀是全球最大的稻穀生產和消費國,不過,一直以來中國稻穀國際貿易量很小,近十年以來長期處於自給自足狀態,供應有序,米價較為平穩。

儘管如此,由於運輸、化肥、勞動力成本不斷增加,使大米生產的成本持續提高。此外,其他農產品價格大幅上漲,農產品之間的可替代性也對大米產生一定的刺激,中國大米價格的波動已大大增強。推出大米期貨或稻穀期貨,可以對未來價格形成預期,讓大米的上下游企業適應市場價格變動,供各級糧商套期保值的機會。

平價理論須條件配合

筆者上次訪問河南,從機場上高速公路的車內,看見兩邊都是一望無際的稻田,不期然驚歎這與以往在加拿大Prairie Provinces的公路上看到的情景是一模一樣。耳邊正聽到車上導遊介紹那處就是稱為中國的糧倉。

接下來的數天,接觸了不少當地人,感覺其純厚民風,好像是配合了目前鄭州商品交易所只做期貨不做期權的現况。

也許有人會認為,筆者既然是教衍生市場,難道筆者不認同兼用期權與期貨,比起單用期貨可以有機會能避險及保值嗎?這篇文章不是應該建議鄭州商品交易所未來發展是開發相關的期權產品嗎?

無錯,筆者是可以很容易地寫一篇很專業地批評鄭州商品交易所,甚至是中國當局過分保守的文章。就以理論層面開始吧。Tucker(1992)不是已經提出一套原本只涉及現貨及買賣期權的平價理論——「Put-Call Parity」推論到利用相關的期權及期貨進行跨市場的套利的平價理論「Put-Call Futures Parity」嗎?

從這方面看,筆者不難找到許多文獻已證實兼用相關的期權和期貨,是可以製造避險和套利的功用,跟着去支持鄭州商品交易所應開發相關的期權產品的論調。

正是因為筆者太了解衍生市場的理論與實踐,所以不想作出以上的批評。因為「Put-Call Futures Parity」能被運用產生套利及避險,是需要許多與現實市場不符合、不存在的條件,如假設交易成本超低、不同市場的交易時段相同等等。

期權期貨各有特點

還有,筆者知道期權雖然是衍生性的商品的一種,但其理論觀念與期貨有明顯差異。最大的差別在於合約的買方與賣方會分別面對不同的權利、義務關係。買權(call)和賣權(put)的買方(buyer),買方有絕對的權利執行契約,不需要負擔任何義務,但不論是買權或賣權的賣方(seller)則有接受執行的義務。

換言之,買賣雙方面對的是一種不對稱的報酬,當買、賣權被包裝成結構性產品(最原始的accumulator就是以商品標的物)來供應市場時,本意是想保值的加工企業,最後可能是承擔最多風險的一方。

作者為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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